看得见山,望得见水,留得住乡愁,这不仅是城市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也是农村建设的目标。
10月10日,厦门宝振科技从郑州市政府获悉,郑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《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明确将通过为期三年整治,实现乡村绿化率30%、全部行政村通硬化路的目标,到2020年底前,使农村人居环境普遍明显改善,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。
2020年底前,95%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,人居环境明显改善
如何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?
《方案》要求,在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,要坚持“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,试点先行、有序推进屋顶绿化种植容器,注重保护、留住乡愁,政府主导、村民主体,建管并重、长效运行”的原则,慎砍树、禁挖山、不填湖、少拆房,保护乡情美景,推动绿色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、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。
2018年,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,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长效机制,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,扩大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。新郑市、新密市、荥阳市通过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达标验收。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,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累计达到65%以上。结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,各县(市、区)根据本地实际情况,开展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。每个乡镇新建(改造)二类公厕2座以上。
2019年,建立成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,推广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。全市所有规划保留村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基本完成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,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,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全覆盖,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。
2020年年底前,95%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,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%以上,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,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普遍明显改善,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,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。
郑州市东、南、西分别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农村水环境纳入河长制、湖长制管理
要改善乡村环境,首先要做到卫生洁净,没有污水垃圾。为此,《方案》提出:
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,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。村庄应按照不低于人口总数千分之二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,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。到2020年,在郑州市东、南、西生态景观分别新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,95%以上的村庄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国家验收。
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改造。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规划保留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。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。2018年,各县(市)及二七区每个乡镇建成区(中心村)新建(改造)2座以上二类标准公共厕所。
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。2018年,在五县(市)、二七区364个规划保留村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累计达到65%以上。
在农村水环境治理方面,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、湖长制管理,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。
《方案》同时要求,要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。以城乡结合部、环境敏感区、主要交花墙花盆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湖泊等区域为重点,整治垃圾山、垃圾围村、垃圾围坝、工业污染“上山下乡”。严禁露天焚烧、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。
各县(市)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,坚持一处一策,明确完成时限,建立工作台账。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。
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率达30% 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
良好的村容村貌是乡村文明建设成果的体现。在整体环境方面,《方案》要求,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,着力提升村容高架滴管村貌。优化完善村庄路网,郑州市本级新改建农村公路不少于400公里,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,努力建成“广覆盖、深通达、提品质”和“外通内联、通村畅乡、安全便捷”的农村公路网络。
要推进村庄绿化,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、湿地恢复等活动,建设绿色生态村庄,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%。完善村庄公共照明实施,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。
加强乡村规划管控,开展专项整治,消除私搭乱建、乱堆乱放,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。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,新(改)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,防止盲目照搬照抄,千村一面,严谨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、大广场、大牌坊等形象工程。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,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,提升田园风光品质。
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。按照有关规定,持续开展卫生县城、卫生乡镇等创建活动,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,扩大覆盖面。2020年年底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县城、卫生乡镇数量占比分别到80%、25%。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,提升村庄形象面貌。
除此之外,要长效保持环境整治成果,关键要有好的规划。在规划方面,《方案》明确,要加强村庄规划管理,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土地整治规划、村土地利用规划、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,鼓励推行多规合一,优化村庄功能布局,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、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、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。2020年年底前,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、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,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%以上。